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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的公告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6号 )
作者: 发布于:2019/10/23 13:57:20 点击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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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 为支持制造业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,现就有关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公告如下:

 
  一、自2019年1月1日起,适用《财政部 ******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4〕75号)和《财政部 ******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5〕106号)规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的行业范围,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。
 
  二、制造业按照******统计局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(GB/T 4754-2017)》确定。今后******有关部门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,从其规定。
 
  三、本公告发布前,制造业企业未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的,可自本公告发布后在月(季)度预缴申报时享受优惠或在2019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优惠。
 
  特此公告。
 
  财政部 税务总局
 
  2019年4月23日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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